教务处


教务处是学校的教学管理机构,主管各教师的教学任务、目标、进度及计划,学生的学习要求、目标、计划及考试等教与学各方面的事务,是学校的主要机构之一。因应教育发展趋势,与时并进,因时制宜,致力于让教务工作得以有序进行,并让本校的教学质量更臻完善。


部门组织

主任
陈新宏 副校长
副主任
林艾妮 师
副主任
蔡秀琴 师
行政助理
黄伟钦 师
行政助理
钟柔湘 师
处室助理
陈琳凤 师
文书
杨艳霞 师
文书
徐相国 师
文书
陈维翊 师

部门职责

任务

1. 注册
处理初一新生入学考试、报名注册、转学、退学、复学、各班名单、学生档案。

2. 教学
拟定各年级课程、教科书及参考书、授课时间表/教学时间表;处理教师请假代课、学生作业、师生讲座;召开科主任会议、各级升留级会议、课程修订小组会议;成绩单制作、分发及存档。

3. 学术活动竞赛
负责校内外学术竞赛的筹备、策划工作、协助各学科小组举办学术竞赛、培训、遴选学术代表参加校内外竞赛。

4. 考试
拟定期中考、期末考、模拟考考试时间表,编排布置考场,统计与分析校内外考试成绩,统筹处理理科班、史地经济组和统考美术加课,鼓励和协助学生办理校外考试(UEC、SPM)报考手续。

5. 其他
统筹、开办增强班,策划家长日、初一新生招生系列活动、主题选修课、旭光关爱计划等等。


成绩评定

学业成绩评定标准

1. 半年考试成绩与半年平时成绩平均为半年学业成绩,两次学业成绩平均为全年学业成绩。

2. 平时成绩之计算除包括测验成绩外,亦可包括学生之课内外作业及学习态度。

3. 成绩等第:

  • 甲等:75%及以上;
  • 乙等:70%-74.99%;
  • 丙等:60%-69.99%;
  • 丁等:59.99%以下;
  • 名次:各班只排列前十名。

4. 扣分:

  • 上学或上课迟到一次扣学年总分数 0.02分;
  • 放学未刷卡一次扣学年总分数 0.05分;
  • 放学未刷卡一次扣学年总分数 0.05分;
  • 请事假缺课一天扣学年总分数 0.05分;
  • 旷课一天扣学年总分数 0.25分;
  • 凡早退者,该日当缺席论。

升留级标准

升班(毕业)、试读 (批准毕业) 、留级标准

1. 学年最后分数总平均及华文科达六十分且操行丙等以上者均可升班或毕业,学年最后分数总平均50-59.99分为试读。平时成绩之计算除包括测验成绩外,亦可包括学生之课内外作业及学习态度。

2. 以下为各年级及各组别升班标准:

班级或组别升班条件
理科及普通高中升班标准为学年最后分数总平均53分或以上。
商科第一种课程升班标准为学年最后分数总平均50分或以上。
商科第二种课程升班标准为学年最后分数总平均53分或以上,实得分数不及55分者则来年编入升班后级别的第一种课程。
初中第一种课程升班标准为学年最后分数总平均50分或以上,实得分数达80分者,来年编入第二种课程。
初中第二种课程升班标准为学年最后分数总平均50分或以上,实得分数不达55分者,来年编入第一种课程。
博雅班升班标准为学年最后分数总平均50分或以上,惟实得分数须达70%及以上及全年操行等第需是甲上、甲或甲下。若全年操行无法维持在甲等或以上者,来年则编入第二种课程。
若同学无法达标,应先了解原因,给予建议如学习时间的分配、建立适合的读书方法。基于达到全人教育的目标,不会因为成绩不达标而让同学回到普通班。
经典班升班标准为学年最后分数总平均50分或以上。

3.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升班:

  • 学年最后分数不达该级升班分数。
  • 华文科不及格(及格分数为60%及以上)。
  • 任何一科学年平均零分。
  • 不及格科目的“积分比率”总和超过点数(满十二分或以上者,不及格科目之积分比率逐科计算,唯在五十分以上者折半核计)。凡成绩与操行未达升班或试读标准者,应予留级。

联络方式

联络方式
  • 校内分机:06-2824217 转分机 111
  • Whatsapp:+6011-10590105
  • 电邮:academicaffairs@payfong.edu.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