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风中学礼堂外借事项

礼堂空间:

  1. 礼堂可容纳2,400人。(楼下1,800人,楼上600人)。
楼上座位
楼下座位
  1. 礼堂内可摆160桌宴席,礼堂大门前及两侧可摆30桌宴席。
  1. 礼堂外围(泊油路)摆宴席收费另计,需自行搭棚、装灯及自备桌椅
  2. 礼堂作为考场可容纳 350个位子。

礼堂租借条规:

  1. 本校礼堂欢迎租借作为喜庆宴会(婚宴除外),游艺会,音乐会等用途。租借者禁止作为政治活动或有违道德之表演。
  2. 凡举办游艺会、音乐会、集会等者,租借人须向有关当局申请准证(Permit),并待本校呈报教育局批准后方准举行。
  3. 本校大礼堂的使用,将以学校活动为主。所有租借者必须等待本校常年行事历公布以后,方可申请租借(每年1月份公布学校行事历 link)。
  4. 马六甲市议会规定本校礼堂所办活动不能超过11pm
  5. 本校礼堂负责人员有权管制礼堂舞台灯光,并监督使用舞台上之布景、帷幕等。禁止燃放舞台烟火及任何易燃物品。
  6. 若租借期间,政府须征用学校校区作为大选选区,SPM考试等,所有租借者都须退让或更改租借时间。
  7. 租借者必须遵守演出准证上,如所规定之一切条例,不得违反。
  8. 租借者必须维持礼堂内外之秩序,须保持流畅的交通,不得任意停放车辆阻碍交通,如有必要租借者,可请求警方或保安公司协助。
  9. 本校校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停放在本校大停车场之车辆,若有任何遗失或损坏,本校概不负责。
  10. 本校不负责任何礼堂内外布置。
  11. 租借者之物品在未得本校礼堂管理员许可之前,不得运至礼堂内置放。租借者所有财物,若遭遇遗失或损坏,本校概不负责。租借者必须在活动结束后十二小时内完成善后。
  12. 在租用礼堂期间,租借者须负责维持礼堂内一切秩序及安全,保护舞台上帷幕、布景、桌椅及其他配备。禁止破坏墙壁及舞台地板(如:锤钉,挂钩),也不可在舞台上进行烹饪活动。礼堂内财物若有任何损坏或损失,租借者须负责赔偿,赔偿数额将由本校估价金额。

礼堂场地及设备租金规定

场地租金
用途租金超时租金
(不能超过2小时)
备注
喜庆(宴会)
展览会
演讲会
电影会
集会
跳舞竞赛
及其他表演
首4个小时RM5000第一小时 RM300
第二小时 RM600
1. 舞台正中投影机一台RM600/天左右投影机一对RM600/天。
2. 舞台灯光器材费用RM1200
(须自行聘请灯光操作员)
3. 堂楼上看台租金为RM650.
4. 节令鼓RM20/个(礼堂内使用)
首8个小时RM8000
练习及彩排RM300/小时
其它设备出租
钢琴RM200/场1. 须自行调音
2. 仅在校园内使用
4尺圆桌/
考试桌
RM3/张1. 不包含椅子
2. 须自行载送
塑料椅子RM1.5/张1. 须自行载送

备注:

  1. 租用本校礼堂半天者,若捐献本校教育基金 RM10,000 或以上,则可豁免当日时段的礼堂租金及所有相关杂费(约 RM8,500,包括投影机、舞台灯光等),并获校方颁发感谢状。若租用礼堂一天者,捐献 RM15,000 或以上,同样可享有当日礼堂租金及所有相关杂费的豁免。
  2. 若租借方须另作布置可自行与广告公司安排,但必须通知礼堂负责人。
  3. 所预付订金一概不得退款。

租借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