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三年成绩优秀新生奖学金


  1. 资格:凡有参与第一梯次入学考的马来西亚籍小学生
  2. 第一梯次入学考成绩排名前30者,若同一名次则按华、英、国、数的科目成绩依序评比。
  3. 成绩优秀奖学金的30名受惠者,必须于本校规定之注册时段内完成注册入学手续,否则将视为自动放弃受惠资格。
  4. 成绩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获得者,将连续初中三年受惠,惟该生学年成绩须维持在品学兼优【品学兼优的标准为:学业成绩须达75%以上,操行评分须达甲下、甲或甲上】的等第。
    凡不达此标准者,将取消来年之受惠资格,一旦被取消资格者将无法再恢复资格。
  5. 若该生为第一梯次助学金受惠者,将依其受惠最高期数为其受惠资格。

附录:

人次受惠类别持续3年受惠条件
1 – 10一等奖学金(11期学费减免)品学兼优
11 – 20二等奖学金(7期学费减免)品学兼优
21 – 30三等奖学金(4期学费减免)品学兼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