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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宿舍处行政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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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istrator |
| 2010-04-23 1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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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与行政结构 1. 由校长、行政人员、宿舍主任、生活导师、组成宿舍管理委员会。校长为 主席,宿舍主任为秘书,委员为全体生活导师及各处室代表,协同处理宿舍事务。 2. 行政结构 二、宿舍主任职责与职权 1. 策划及安排寄宿生之膳宿、学习生活。 2. 对外代表宿舍,与社会及家长保持联系。 3. 对内与各行政部门及班导师联系,引导寄宿生适应寄宿生活。 4. 执行宿舍管理委员会会议及行政会议有关宿舍的议决。 5. 监督宿舍自治委员会的组成,并督导有关活动的进展。 6. 分配生活导师执行宿舍事务。 7. 处理宿舍内发生的事故与纠纷。 8. 总管宿舍办公室一切文件及资料。 9. 严格监督寄宿生回家事宜,签准寄宿生回家卡。 10.必要时,突击查房以确保宿舍安宁无事。 11.签准入宿与退宿申请。 12.管理校车(在指定时段内),必要时载送有事寄宿生。 13.为寄宿生安全着想,宿舍主任必须全天候与宿舍保持联系,遇紧急事件可及时处理。
三、宿舍生活导师的职责 1. 协助宿舍主任执行与推行宿舍计划。 2. 督导寄宿生晚自习。 3. 协助处理外出手续及请假事宜。 4. 处理晚间最后门户总检查。 5. 指定生活导师分别管理宿舍帐务、纪律、卫生、文康活动、膳食等工作。 6. 协助宿舍主任处理其他有关宿舍事宜。 |
| 最后更新于: 2010-06-22 15: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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