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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务处行政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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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Administrator |
| 2010-02-06 0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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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处
一、组织、结构与工作范畴 1.本处以事务主任、事务处助理及事务员组织之,秉承校长之指示,掌理全校 事务工作. 2.行政结构与工作范畴:
二、事务主任的职责与职权 1. 负责规划及推动一切事务处的工作。 2. 统管职员及工友的出勤状况,并督导职工的日常工作。 3. 负责筹划绿化与美化校园的工作,改善学校学习环境,并维持整洁安宁。 4. 负责学校设备的装修,保养及出借或出租的安排。 5. 配合董事会秘书处及学校筹款活动。 6. 负责办公室用品的采购与分配。 7. 处理教职员工的聘约、注册、发薪、公积金、社会保险及所得税等事宜。 8. 负责处理水、电、电话、冷气、防火系统及电梯的供应与保养。 9. 统筹校产登记管理办法,分配各处室主任定期检查。 10.执行其他由校长指派的相关事务。
三、事务处助理的职责 1. 协助事务主任整理及协调各小组的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及按时完成。 2. 保养、维修及记录学校物品及产业,定期查对并注销破损物品。 3. 协助整理及登记各处室,部门及学生各类事务如损坏报告、租借设备等。 4. 协助整理各类文件资料。 5. 整理校内外各类租借记录。 6. 巡视及检查各班教室的设备。 7. 监督及协助处理校园内的保安及环境清洁卫生工作。 8. 处理到访者的询问,给予各处室有关事务方面的援助、协调。 9. 协助主任处理任何事务及有关的偶发事项。
四、事务员的职责 1. 负责全校各项收费工作。 2. 协助执行事务处的相关事务。 |
| 最后更新于: 2010-06-22 1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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